商标分类表 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- 基于尼斯分类第12版(2024)
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中国商标网内容一致 人工核验
“※” :我国常用但未列入《国际分类》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
“C”:未列入《国际分类》的我国常用商品和服务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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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41】教育;提供培训;娱乐;文体活动。
【注释】
第四十一类主要包括各种形式的教育或培训服务,其基本目的是供人娱乐、游乐或消遣,以及为文化或教育目的向公众展示视觉艺术或文学作品。
本类尤其包括:
——为文化或教育目的组织展览,安排和举办会议、大会和专题研讨会;
——翻译和口译服务;
——出版书籍和文字(广告宣传文本除外);
——新闻记者服务,摄影报道;
——摄影;
——除广告片外的影片导演和制作服务;
——游乐园、马戏团、动物园、美术馆和博物馆提供的文化、教育或娱乐服务;
——运动和健身训练服务;
——动物训练;
——在线游戏服务;
——组织彩票发行;
——娱乐、教育和体育赛事的门票预约和预订服务;
——某些写作服务,例如:剧本编写,歌曲创作。
本类尤其不包括:
——组织商业或广告展览(第三十五类);
——广告文本的撰写和出版(第三十五类);
——新闻社服务(第三十八类);
——无线电广播和电视播放(第三十八类);
——视频会议服务(第三十八类);
——撰写科技文稿(第四十二类);
——日间托儿所服务(第四十三类);
——矿泉疗养(第四十四类);
——计划和安排婚礼服务(第四十五类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