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标分类表 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- 基于尼斯分类第12版(202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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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※” :我国常用但未列入《国际分类》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
“C”:未列入《国际分类》的我国常用商品和服务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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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29】肉,鱼,家禽和野味;肉汁;腌渍、冷冻、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;果冻,果酱,蜜饯;蛋;奶,奶酪,黄油,酸奶和其他奶制品;食用油和油脂。
【注释】
第二十九类主要包括为食用目的而预制或腌制的动物性食品、蔬菜和其他园艺产品。
本类尤其包括:
——以肉、鱼、水果或蔬菜为主的食品;
——可食用昆虫;
——以奶为主的奶饮料;
——牛奶替代品,例如:杏仁浆,椰浆,花生浆,米浆,豆奶;
——腌制蘑菇;
——供人食用的加工过的豆类和坚果;
——人食用的加工过的种子(非用作调味品的)。
本类尤其不包括:
——非食用油和油脂,例如:香精油(第三类),工业用油(第四类),医用蓖麻油(第五类);
——婴儿食品(第五类);
——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(第五类);
——膳食补充剂(第五类);
——色拉用调味品(第三十类);
——加工过的种子(用作调味品的)(第三十类);
——裹巧克力的坚果(第三十类);
——新鲜和未加工的水果、蔬菜、坚果和种子(第三十一类);
——动物饲料(第三十一类);
——活动物(第三十一类);
——种植用种子(第三十一类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