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3类-酒精饮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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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33】酒精饮料(啤酒除外);制饮料用酒精制剂。
  【注释】

  第三十三类主要包括酒精饮料,酒精饮料的原汁和浓缩汁。

  本类尤其包括:

  ——葡萄酒,加烈葡萄酒;

  ——含酒精的苹果酒和梨酒;

  ——烈酒,利口酒;

  ——酒精饮料原汁,果酒(含酒精),苦味酒。

  本类尤其不包括:——医用饮料(第五类);

  ——无酒精饮料(第三十二类);

  ——啤酒(第三十二类);

  ——制酒精饮料用无酒精混合物,例如:软饮料,苏打水(第三十二类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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